中國質檢網訊(記者傅江平)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夕,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評選出2011年度市場監管十宗典型案件并向社會正式發布。
1、深圳市泰金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經營違法紅酒案
2011年4月20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對深圳市泰金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現場共查獲虛假標簽“拉菲世爵”系列紅酒及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酒共計20856支,貨值274余萬元。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產品、處以13734170元罰款、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2、天津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自動扶梯案
2011年1月14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檢測機構對深圳地鐵1、2號線的自動扶梯進行檢查,發現天津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兩臺自動扶梯涉嫌存在質量問題。后根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認定該兩臺自動扶梯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存在安全隱患。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電梯生產商天津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停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自動扶梯,并處以 4177884元罰款。
3、深圳市奧德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違背消費者意愿“加價售車”案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羅湖分局對深圳市奧德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利用其優勢地位和消費者急于提車的心理,對奧迪Q5汽車實行附加條件銷售(業內稱“加價售車”)的策略,違背了消費者主觀意愿。當事人共附加條件銷售奧迪Q5汽車55臺,多收取費用1402124.8元,此部分附加費用既沒有開具發票,也未計入公司法定賬面。2011年3月16日,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1402124.8元。
4、深圳市駿龍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生產侵權手機鏡片案
2011年3月8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龍崗分局依法對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道輔城坳工業區塘龍路11-1號3樓進行檢查,共查獲涉嫌假冒的“NOKIA”手機鏡片合計42046個,“CPPC”手機鏡片合計13708個,“KONKA”手機鏡片合計840個。因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2011年3月14日,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該案兩名管理人員戴忠祥、高旭江已分別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負責人王兵(逃逸后被抓)正被審查起訴。
5、姚能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河粉案
2011年7月13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針對谷物粉類制成品和豆制品的專項執法行動,在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龍東康美思路18號A棟發現個體經營者姚能毅正在生產加工河粉,該批河粉(共1.85噸)因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被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扣押。后根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該批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因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2011年8月5日,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6、深圳市瑞盈頤康醫療投資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
2011年6月28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分局對深圳市瑞盈頤康醫療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在為“客戶”提供健康咨詢、管理服務等業務時,將有求醫需求的“客戶”介紹給某醫院并從該醫院收取“服務費”,構成收受商業賄賂的違法行為。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共計20738.32元。
7、深圳市易天移動數碼連鎖有限公司華強北賽博銷售部侵犯著作權案
2011年5月10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分局對深圳市易天移動數碼連鎖有限公司華強北賽博銷售部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的3臺電腦用于免費幫助購買其手機的客戶下載復制未經授權的音樂,侵犯了著作權人依法對其作品享有的復制權、發行權和獲得報酬等合法權利。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20000元罰款。
點評:違法者對侵犯著作權違法行為普遍認識不足,此案的查處對業內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
8、深圳健豐醫院廣告虛假宣傳案
2011年9月23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坪山分局接到舉報稱深圳健豐醫院擅自以國家機關名義對外開展宣傳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要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經查實,深圳健豐醫院于2011年9月15日以夾報投遞的方式發布醫療廣告單張,該廣告中存在使用國家機關的名義對醫療服務作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公開更正消除影響,并處以12059.02元的罰款。
9、深圳市寶安鴻益實業有限公司公明大華萬惠超級市場不執行政府定價案
2011年3月17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光明分局針對市場上哄搶食鹽的現象,根據舉報對深圳市寶安鴻益實業有限公司公明大華萬惠超級市場進行檢查,發現該超市銷售食鹽不執行政府定價,情節嚴重,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危害。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該超市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共計5568.6元。
10、深圳市沃普特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LCD防水液晶電視機案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寶安分局對深圳市沃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生產17寸LCD防水液晶電視機254臺, 在未經過認證的情況下擅自出廠、銷售給某公司。2011年5月26日,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共計1124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