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舉報,稱臺州市路橋區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強制性認證證書的情況下生產銷售電動機,臺州路橋質監局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進行了檢查。
來到該公司生產場所,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員工正在生產各種建筑機械產品,在成品堆放處發現已生產好包裝待銷成品自動鋼筋調直切斷機所用的電動機銘牌上標有“臺州XXX電機廠,型號:Y90S-4,功率1.1kW等字樣, 但在其產品的外包裝、產品說明書上,均未明示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數量為45臺。當執法人員讓公司負責人出示相關證書時,負責人則表示不知道該產品需要通過強制性認證,故目前尚未申報,同時,他表示將迅速著手辦理該產品強制性認證的申報手續。由于該公司不能提供所用電動機相關合法有效的3C證書,涉嫌存在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強制性認證產品的行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當場查處,對上述自動鋼筋調直切斷機進行現場查封,以待查實后進一步處理。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王瑜)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