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嚴格執行食品生產小作坊開業登記、換照、驗照過程中的前置許可規定,日前,湖北省長陽縣質監局和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下發了《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食品生產小作坊開業登記、換照、驗照嚴格執行《小作坊基本衛生條件核查合格告知單》制度。新設立的食品生產小作坊憑工商部門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向質監部門提出申請,質監部門按照《湖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衛生安全基本條件》,對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由質監部門出具《小作坊基本衛生條件核查合格告知單》后,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年檢、換照、驗照憑質監部門現場核查合格后出具的《小作坊基本衛生條件核查合格告知單》向工商部門申請換照、驗照。
《小作坊基本衛生條件核查合格告知單》有效期為一年,質監部門每年對小作坊的基本衛生條件進行一次現場核查,確保小作坊的人員、生產環境、生產設施、生產工藝等符合生產加工食品的相關規定,保證全縣食品生產質量安全。(林貴焱 李柏衡)
林貴焱 李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