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46號)已經下發一個月了,如何做好該文件的貫徹落實工作是每個管理人員都在深刻思考的一個問題,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筆者從三個方面做了簡要的分析。
一.做好發證前的各項工作。
1.做好證前登記摸底工作。按照《辦法》的要求,結合工商局的備案,翁牛特旗首先開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登記摸底工作。深入到農村、社區,全面普查,進行登記,摸清底數,建立電子數據庫。
2.做好證前宣傳培訓工作。在進行調查摸底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把自治區的46號文件的主旨精神已經傳達給他們,讓他們明確:“小作坊要申請登記證”這個信息,為我們接下來的培訓工作做個鋪墊。由于小作坊經營者食品質量安全意識比較淡,生產加工多以家庭成員為主、設備簡易,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所以要對這些經營者進行專門的集中培訓。準備通過兩到三期的培訓班,組織他們學習46號文件精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必要的時候,可以通過考試的形式,推進小作坊經營者持證上崗工作,進而強化他們的質量意識。
二.做好發證期間的全面整頓工作。
依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分三個層次進行全面整頓,限期達標:
1.提高有望達標的食品小作坊。這部分小作坊生產設施、設備基本能滿足食品質量安全要求,其生產條件及工藝經過幫扶能夠達到準入條件要求,且經營者積極性較高的,可采取加強監控、督促完善生產條件等過渡措施。由質監部門提供一攬子整改方案,幫助其合理安排生產工藝,不斷完善和提高持續滿足食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條件,并取得小作坊審查登記證。
2.規范傳統工藝食品小作坊。對于農村偏遠地區以傳統方法加工制做具有傳統風味小食品,且僅在本村和鄰近鄉村銷售的小作坊,定期巡查,限定區域銷售。同時,加大幫扶力度,積極引導,使之逐步具備生產條件,取得審查登記證,逾期不能達標的將被取締。
3.取締達標無望食品小作坊。那些無證無照小作坊,證照不全小作坊,雖有營業執照,但生產條件極差,經過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小作坊。這些小作坊生產條件極為簡陋,場地狹小,設備、工藝落后,無法保證產品質量,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要匯總起來列出詳細清單,堅決予以取締。
這樣有利于清除非法小作坊,既保證群眾食品安全,又能讓出一部分市場空間,促進合格企業發展壯大。
三.努力建立發證后的長效監管模式。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力求建立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長效監管機制。
1.實行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和責任書制度。落實小作坊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每年與其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和責任書,并通過講解承諾內容,切實保障其理解承諾、落實承諾。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留在質監局存檔備案,另一份留在企業張貼上墻。
2.建立定期自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的檢查制度。根據46號文件精神,實行食品加工小作坊自檢自查制度。由翁旗質監局統一制定“食品安全自查通用表格”,列出自查內容,要求其每個月開展一次自查,并將自查結果上報質監局備案。結合自查情況,根據《翁旗質監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施量化管理辦法》,深入小作坊開展不定期巡查,對巡查不合格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定期開展年檢工作,并填寫《食品加工小作坊年度審驗登記表》。對沒有認真自查應付了事和年檢不合格的小作坊,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吊銷審查登記證。
3.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不定期深入小作坊進行監督抽查,提高抽檢頻率,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要幫助其查找原因,責令其整改。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順暢溝通渠道,聘請農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負責小作坊日常生產信息的反饋、宣傳和監督,做到群防群治。(張世茹)
張世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