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口局對張家口艾柯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從日本進口的3紙箱、15千克化學試劑苯進行了入境檢驗,這也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去年底實施以來,張家口轄區首次對列入國家《危險化學品名錄》內的進口危險化學品進行檢驗。
苯屬于易燃危險品,此次進口的化學試劑苯為日本客戶提供給張家口艾柯公司用于生產返銷日本的醫藥中間體的原料。
接到企業進口信息后,張家口局“早了解、早介入、早宣講、早服務”,積極向企業傳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內容,講解檢驗檢疫相關法律法規。并針對新開驗危險品的特點,通過查閱相關標準文件、咨詢省局主管處室,及時對該企業實驗室進行了分包考核,通過報省局科技處備案將該公司實驗室列為分包實驗室。在確定該公司具備化學試劑苯的檢測能力后及時對進口企業辦理了相關進口手續,大大縮短了檢驗時間,節約了企業成本,獲得企業好評,為服務地方經濟增添了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