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吳江陸路口岸進口一批來自意大利的橄欖油,共296箱/3552瓶,經檢驗檢疫人員查驗發現該批橄欖油外文標簽正標、背標以及報檢提供的中文標簽上標示的產品配料信息不一致,標簽檢驗不合格,檢驗檢疫部門按要求對該批橄欖油實施退運處理。
隨著人們消費水平的提升,進口食品已經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為此檢驗檢疫部門特別提醒,進口食品代理商、進口商、收貨人等經營者應在食品進口前,應當充分了解我國食品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誠實守信,使經營的進口食品符合我國相關要求。食品安全關乎人們的生命安全,因此檢驗檢疫部門對于進口食品的監管有較為嚴格的準入機制,對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對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境內收貨人實施備案管理。此外進口食品的報檢有別于其他貨物,除了常規單據合同、提單、發票及裝箱單以外,還需提供原產地證原件、生產國(或地區)合法生產銷售證明原件、輸出國(或地區)官方的衛生證明文件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檢測報告原件,如果是預包裝食品,還應提供食品標簽等相關資料。(施金燕)
施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