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商丘檢驗檢疫局采取三項行之有效的措施,將不合格蒸餾酒擋在了國門之外,使當地群眾喝上了放心“洋酒”。
去年下半年,商丘檢驗檢疫局在對進口“洋酒”檢驗時,發現來自瑞典、英、法等多個國家的十余批蒸餾酒不合格,有的質量不達標,有的標識不明確。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預包裝食品標簽管理規定,責令進口商按照要求進行整改。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關于進口食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并落實了三項措施:一是加強與商丘海關在進口“洋酒”執法把關方面的協調配合,增進信息溝通和業務交流,包括進口食品原產地信息的可追溯性、申報HS編碼和貨物的符合性、產品報價的真實性。二是對進口商進行“中文標簽內容和標簽備案要求”知識培訓,包括版面格式和標簽標注內容要求。指導進口商完善相關材料,正確提供標簽樣張及中文翻譯件。三是加大對進口商的宣傳力度,讓進口商了解進口食品質量安全和檢驗檢疫要求,及時提醒進口食品收貨人在首次進口之前,按照《關于對河南進出口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國內收貨人實施備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到檢驗檢疫部門進行備案。(陳勝利 李海峰)
陳勝利 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