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總局135號令,2012年6月1日(含)以后進口水產品檢驗檢疫證書格式須經總局確認,目前已經總局確認的國家有亞洲(8個):越南、泰國、韓國、巴基斯坦、緬甸、日本、菲律賓、土耳其;歐洲(10個):法國、丹麥、俄羅斯、挪威、荷蘭、冰島、希臘、西班牙、愛爾蘭、德國;美洲(7個):美國、加拿大、烏拉圭、巴西、智利、秘魯、阿根廷;大洋洲(2個):澳大利亞、新西蘭。凡未經總局確認的6月1日(含)以后不得進口。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口水產品企業,在保證水產品質量的同時,必須重視檢驗檢疫證書格式的重要性。為規避進口貿易風險,企業應提前了解對方貿易國是否已經與總局確認證書格式,尚未經確認的應及時告知境外商家,盡快與總局確認證書格式,同時要注意學習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與檢驗檢疫部門加強溝通,避免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錢兵)
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