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結合 落實新法
江蘇檢驗檢疫局局長、黨組書記 王 偉
新《商檢法》貫徹了黨和國家全面依法行政、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突出了“適應改革、應對入世、落實承諾、規范執法”的要求,體現了質檢系統“人民質檢,質檢為民”的精神,成為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的重要依據,發揮了積極作用。回顧10年歷程,展望檢驗監管工作未來,江蘇檢驗檢疫局要抓好“三個結合”,將新《商檢法》的貫徹落實不斷引向深入。
結合科學發展,引領新《商檢法》的實施
科學發展觀是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綱領,作為國家涉外經濟的重要執法部門,我們始終堅持用科學發展觀引領新《商檢法》的實施,努力實現三個轉變。
以人為本,實現檢驗監管重點轉移。新《商檢法》第四條明確規定“應當根據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制定、調整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江蘇局提出,要把檢驗監管的重心與重點轉移到安全、健康、環保和反欺詐項目上來,出口商品重點關注國外技術法規的強制性技術要求,進口商品重點關注中國的強制性技術要求;要把檢驗監管的重點品種轉移到進出口消費品上來,時刻關注國內外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訴求,踐行“質檢為民”的本質要求。
促進發展,服務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新《商檢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明確了商品檢驗的目的,即“規范進出口商品檢驗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進出口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順利發展”。按照這一要求,江蘇局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增加能源、原材料、先進技術裝備和關鍵元器件零部件進口;開展“出口產業集聚監管示范區”建設,促進特色產業集聚發展;與江蘇省商務廳聯合印發了《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江蘇省商務廳關于促進江蘇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措施》,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對企業的扶持力度,先后開展了“檢企牽手”、“質量提升”活動,在金融危機中積極扶持、服務進出口企業,開展“百千萬億”服務工程,大力支持江蘇地方經濟的發展。
統籌兼顧,促進檢驗監管模式轉變。在新《商檢法》實施過程中,努力堅持與傳統商檢制度相繼承、與法律法規相銜接、與世貿規則相吻合,結合江蘇實際,創新檢驗監管模式,在出口商品檢驗上創造性地開展了“過程檢驗”、“型式試驗+跟蹤檢驗”模式,獲得國家質檢總局的肯定和推廣。江蘇還較早地孕育了“分類管理”思想的萌芽,在系統內率先開展出口和進口商品的分類管理實踐。這些檢驗監管的模式改革,使新《商檢法》的制度要求在江蘇得到了很好的貫徹落實,促進了地方開放型經濟的發展,江蘇局也逐步摸索建立了一套具有江蘇特色的進出口商品監管模式。
結合質量把關,推進新《商檢法》的實施
新《商檢法》頒布實施的10年,是江蘇局檢驗監管工作應對重大挑戰、經受重大考驗、實現重大發展、取得重大成就的10年,也是江蘇局以工作質量來提升進出口產品質量的10年。僅“十一五”期間,江蘇局就檢驗進出口工業產品739萬批、4521億美元,約占江蘇同期進出口檢驗檢疫總量的89%和82%。其中共查出不合格進出口商品2.8萬批,把好了質量安全關,有力地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以完善制度保證質量發展。江蘇局根據工作實際,以新《商檢法》及實施條例為基礎,以全面實施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為抓手,全面梳理修訂規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管理辦法+工作規范+業務管理制度”的三層次制度框架體系。“十一五”期間,共制修訂特別監管、產業集聚、進口再制造、能效標識等規范性文件51個,以大類商品為主線,編制修訂機電、輕紡、化礦、鑒定、入境驗證、危包等工作規范27個,形成了具有江蘇特色的檢驗監管工作規范體系。
以誠信守法促進質量發展。10年來,江蘇局通過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使進出口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深刻領會新《商檢法》的重要意義,自覺增強質量誠信意識,自覺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做到誠實守信、合法經營。今年是新《商檢法》頒布實施10周年,我們再次在江蘇省掀起重讀新《商檢法》、再學新《商檢法》的熱潮,以整個社會法制環境的改善來促進質量的發展。
以嚴格執法保障質量發展。江蘇局強化進口廢物原料、舊機電、醫療器械、特種設備等重點敏感商品,以及與消費者健康安全密切相關的進出口日用消費品,特別是玩具、兒童服裝、木制品、家具、食品接觸材料等商品的檢驗監管,防止不合格產品入境。加大對鐵礦、棉花、原油等大宗資源性產品進口監管。建立了執法把關成效管理體系,“十一五”期間,累計檢出一、二等次把關成效5459個,2009至2011年,被國家質檢總局轉發警示通報18個,保證了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主動收集目錄外商品的產品信息、生產企業信息和質量信息,建立目錄外出口商品生產企業信息庫,2009到2011年,共抽查目錄外商品1590批,發現不合格199批,批次不合格率12.5%。
結合體系完善,深化新《商檢法》的實施
經過10年的實踐探索,我們基本形成了以新《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為法律基礎,以目錄內商品法定檢驗、目錄外商品監督抽查和檢驗機構監督管理為基本制度,以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為依托,以合格評定活動多種要素為手段的中國特色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體系。然而,目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要堅持新《商檢法》的立法宗旨,深化新《商檢法》的實施,必須對現有的檢驗監管機制進行新一輪的改革。
國內外經濟形勢的新變化。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日益加深,國際環境和國內經濟形勢的不確定性持續增加,貿易保護主義繼續升溫,產品質量問題政治化和國際化趨勢更加明顯。江蘇目前正處于經濟轉型升級的加速期、科技創新的活躍期、經濟大省向經濟強省轉變的突破期。全省外貿出口由量的擴張向質的提升轉變,“走出去”步伐繼續加快。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的進口需求日益增多,進口對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的作用更加凸顯。因此,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形勢非常復雜,任務十分艱巨。
進出口貿易快速發展的新挑戰。新《商檢法》頒布實施10年來,我國進出口貿易實現快速增長,2002年,全國進出口總額為6208億美元,江蘇為703.1億美元。到2011年,全國進出口總額達3.64萬億美元,江蘇達5397.6億美元,分別是2002年的5.86倍和7.68倍。在外貿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現行的檢驗監管模式、機制面臨嚴峻的挑戰。支樹平局長在2011年全國質檢系統半年工作總結會上指出:“現在全系統普遍感到監管機制的危機。受人力、物力、財力等多方面制約,我們常常處于捉襟見肘、防不勝防的境地。面對點多、面寬、線長的監管領域,我們即使步步為營、層層設防,產品質量也難免出現‘跑冒滴漏’,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開拓思路,拿出改革創新的措施。”支局長的講話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針對性,要求我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進一步解放思想,對檢驗監管體制機制作出新的創新。
完善中國特色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體系的新要求。孫大偉副局長在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努力完善中國特色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體系”。江蘇局將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積極行動,開展新一輪的檢驗監管模式改革。要深入開展進出口工業產品的風險分析、評估和研判工作,探索建立以企業對進出口產品風險評估為主體、檢驗檢疫輔導監督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完善檢驗監管的規則體系和執行體系,宏觀管理上實現“張弛有度,監管有效”;監管思路上實現“80%的精力管住20%的重點品種”;監管手段上實現“信息化、電子化”;監管方式上實現“由檢到管”;監管效果上實現“放得快、管得住、抓得準”,突出監督、管理、預警等政府管理職能,確保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為完善中國特色的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體系作出應有的貢獻。《中國國門時報》
紀念新《商檢法》頒布十周年特刊
中國國門時報推出紀念新《商檢法》頒布十周年特刊
孫大偉: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完善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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