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際間的往來不斷頻繁,我國出入境旅客人數逐年增長,攜帶伴侶動物出入境的數量也呈不斷增加趨勢。
據統計,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09年辦理伴侶動物出境17批次,2010年為21批次,2011年為30批次,主要輸入國為美國、加拿大、韓國、芬蘭、德國等,增長趨勢明顯,外籍人士攜帶伴侶動物出境次數居多數。
伴侶動物是各種動物疫病病原的攜帶者,如狂犬病病毒、弓形體、傳染性肝炎病毒和細小病毒、犬瘟熱病毒等,由于伴侶動物和人類親密接觸,狂犬病和弓形體等人畜共患病嚴重威脅人類健康。每個國家為了保護本國的人畜健康衛生,同時防止將本國的疫情傳播出去,都有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檢疫政策和法規,對進出境動物有相應要求,并實施相應的檢疫。
為使伴侶動物順利出境,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檢處檢疫人員認真學習各國伴侶動物入境相關檢驗法規,著力解決伴侶動物出境的相關問題。
有一個德國家庭希望攜帶2只貓前往德國,來到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咨詢伴侶動物出境手續,檢疫人員了解到德國政府要求在伴侶動物入境時除需提供輸出國官方出具的動物健康證書外,還要提供由歐盟認可的實驗室對動物血清進行狂犬病抗體檢測的報告,檢疫人員把此情況對德國家庭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并按要求在伴侶動物出境前辦理血清出口手續。出境前,檢疫人員仔細核對伴侶動物攜帶者及伴侶動物本身的各項信息(如攜帶者的相關情況及伴侶動物的年齡、性別、毛色、狂犬病疫苗免疫記錄、采血信息等),并查看了狂犬病血清抗體檢測報告,然后,檢疫人員對伴侶動物貓進行嚴格的臨床檢疫,伴侶動物貓健康狀況良好,未發現傳染病臨床癥狀,檢疫合格后準予出證放行。
隨著伴侶動物出入境的日益頻繁,世界各國對伴侶動物的提出的檢疫要求也越來越高。伴侶動物在中國出入境時,檢驗檢疫部門應積極宣傳伴侶動物出入境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審核,加強檢疫工作,降低動物疫病傳入傳出風險。
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攜帶伴侶動物出入境人員:
1、對于出入境伴侶動物,我國要求攜帶人員每人每次入境限帶1只伴侶動物,伴侶動物僅限于貓和狗。
2、出境伴侶動物在出境前需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由檢驗檢疫機構出具《動物衛生證書》。報檢時須提交:攜帶人護照復印件、伴侶動物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及疫苗接種證書(須在有效期內)等。
3、輸入國有特殊要求的,須滿足輸入國的相關相求。如日本、大多數的歐盟國家除要求提供《動物衛生證書》外,還要求提供輸入國認可的實驗室動動物血清進行狂犬病抗體檢測的報告。(徐平 孫秀麗)
徐平 孫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