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作,引導小作坊規范化生產,從源頭上食品質量安全,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內質監食發〔2012〕46號)文件要求,在前期準備工作就緒的情況下,從5月12日開始,內蒙古東蘇旗質監局對屬于質監部門監管的并提交審核申請的23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正式開展核查。
核查工作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技術監督局下發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申請材料及生產條件核查表》進行,對申請材料9項內容及生產加工場所中場所要求、設施設備、加工過程控制要求、人員要求等環節的62項內容進行了核查,核查中發現大部分小作坊都已經按照前期巡查中提出的要求進行了整改,只有少部分小作坊業主未進行整改,通過核查同時發現東蘇旗有一部份食品加工小作坊業主存在質量意識淡薄、家族式管理,衛生條件差,無法保證其生產的食品質量安全等情況。
根據核查情況,對審查不合格的15家小作坊給予15日的整改期,整改期滿后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發放《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核查備案單》;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發放《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核查不予備案通知書》,審查工作結束后將審查結果報盟局、政府、食安委及相關部門備案,面向社會公布,錄入動態監管系統加強監管,審查不合格小作坊整改后復查依然不合格的依法進行取締,同時報當地政府、食安委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處理。(姚樹霞)
姚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