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白酒產業 維護“酒鄉”聲譽
內蒙古寧城縣質監局嚴查白酒標識
內蒙古寧城縣八里罕地區人杰地靈,是隆盛泉、天巨泉、景泰泉三泉交匯之地。三眼清冽的泉水為當地釀酒業提供了寶貴的優質水源,使地方燒酒行當逐漸興旺起來。乘著改革開放的東風,借助現代化的釀酒設備和工藝,八里罕地區的現代白酒產業更加興盛,蓬勃發展。特別是自“寧城老窖”酒被譽為“塞外茅臺”后,“寧城老窖”就成了寧城縣的一張名片,對外展示著“塞外酒鄉”——寧城的風采。依托濃厚的區域酒文化優勢,寧城縣八里罕地區大大小小的白酒生產企業如雨后春筍般的冒了出來,至今已有18家白酒生產企業。
寧城縣八里罕地區酒類產業形成了地區性、集群性產業群,該地區產品質量的好壞、企業形象的優劣直接影響著寧城縣的產業形象。嚴格監管八里罕地區酒類生產企業,保證酒類產品質量是寧城縣質監局的工作重點。通過縣質監局近幾年來的巡查、檢查、整改、處罰等多種形式的管理、規范,八里罕地區的酒類生產企業逐漸走上正軌,“依法生產、誠信經營”的理念被企業經營者接受并遵守。產品質量穩中有升。為了保護寧城縣白酒產業這張名片,提高“塞外酒鄉”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寧城縣質監局開展了白酒標識標注專項整治行動。
2012年5月21日至25日,寧城縣質監局出動執法人員18人次,對寧城縣八里罕地區的寧城隆泉酒業有限公司、寧城牧牛酒業有限公司等18家白酒生產企業進行了監督檢查。
此次重點檢查了上述白酒生產企業的產品和包裝物,對產品包裝上的標識標注情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執法人員依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和《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的內容,逐項檢查生產企業的產品標識標注。檢查發現,白酒標識常見錯誤有:1、執行標準錯誤。例如:濃香型標準(GB/T10781.1)與清香型標準(GB/T10781.2)的混用;液態法標準(GB/T20821)與固液法標準(GB/T20822)混用;濃香型標準(GB/T10781.1)、清香型標準(GB/T10781.2)與液態法標準(GB/T20821)、固液法標準(GB/T20822)的混用等錯誤。2、香型、質量等級的漏標和誤標。例如:固態法生產的白酒必須標注香型(清香型、濃香型等)、質量等級(優級、一級等),液態法生產的白酒只有合格等級、不標注香型。個別企業固態法生產的白酒漏標了質量等級或香型,也有的企業液態法生產白酒標注了質量等級和香型。這些標注都是錯誤的標注方法。3、產品配料標注不全,液態、固態配料混標。《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的4.1.3.1.2(強制性條款)規定:“各種配料應按照制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列”。個別固液法、液態法生產白酒企業在產品配料表中僅籠統標注“食用香料”,而不標注實際生產中加入的“乙酸乙酯”、“己酸乙酯”等具體名稱;也有液態法生產的白酒標注“水、高粱、玉米、小麥”等固態配料。4、漏標儲存條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的4.1.8 (強制性條款)規定:“預包裝食品標簽應標示儲存條件” 。部分白酒生產企業在白酒標簽上漏標了貯存條件。。5、過期的“質量安”標志仍在使用。執法人員一一為產品標識存在錯誤的企業指出了錯誤,耐心的講解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和《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中關于食品標識的相關內容。
此次檢查執法人員現場銷毀上述企業標識錯誤、缺項漏項的白酒包裝物6萬多套,沒收標注錯誤的白酒標簽2萬多枚,扣押了用標識標注錯誤的包裝物和標簽包裝的成品白酒2千多件。對4家存在標識標注嚴重錯誤的白酒生產企業依法進行了查處。
在檢查的同時,執法人員對2011年6月1日實施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和2012年4月20日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進行了宣貫。要求食品生產者認真學習,嚴格執行新法規和新標準規定,重新設計食品標識。從內容和形式兩方面做好食品包裝標識標注工作。特別是對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日期、保質期、執行標準、配料、質量等級、規格、凈含量等要標識準確,真實、規范。如果在食品加工中直接使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的,要在“配料清單”中“食品添加劑”項下標注具體名稱。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的,要標注具體名稱、種類或者代碼。不準隨意標注 “營養”、“強化”等字樣。也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或保健作用。
通過檢查規范白酒企業產品標識標注問題,加強了企業標識標注自律意識,進一步落實了企業質量安全主體作用,自主提高產品質量,保證名實相符。為維護寧城白酒產業和“塞外酒鄉”的名譽提供了保障。(孫躍明 李俊青)
孫躍明 李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