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頭市昆區質監分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110國道周邊貨運半掛車市場依法進行了監督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張家營子村附近一院落內有9輛倉柵式貨運半掛車停放。在對該加工點進行詳細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現場生產車間內有2輛半成品,3名工人正在焊接掛車車廂,但該公司卻始終不能提供掛車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也無營業執照。
經調查,該加工點在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情況下擅自生產銷售貨運半掛車,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八條“國家規定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的,應當經過認證并標注認證標注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規定,執法人員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封存了現場所有半掛車,并按有關規定進行了處理。對于經營業主普遍反映申領證書困難的實際情況,分局目前正在積極幫助企業與金屬深加工園區聯系,爭取早日解決問題,使企業經營步入正軌。(趙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