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保障出口食品質量安全,2012年6月起,漳州檢驗檢疫局試行出口食品企業約談制度。該制度實施后,漳州檢驗檢疫局將對初次獲得備案資格及延續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內外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或境外官方機構對我出口產品采取加嚴監管措施可能受到影響的企業、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或違反食品安全法規的企業、出口食品因質量安全問題受到外國官方通報可能造成影響的企業、在日常出口檢驗中連續出現產品衛生質量不合格影響產品正常出口的企業的總負責人、質量安全管理負責人、生產負責人進行約談。
在約談初次獲得備案資格及延續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內外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或境外官方機構對我出口產品采取加嚴監管措施可能受到影響的企業時,主要向其介紹檢驗檢疫機構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相關部門職能分工,以及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相關要求,明確告知企業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并就被約談人的咨詢進行解答;約談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或違反食品安全法規的企業、出口食品因質量安全問題受到外國官方通報可能造成影響的企業、在日常出口檢驗中連續出現產品衛生質量不合格影響產品正常出口的企業時,主要向其通報相關事件的原因及處理經過、相關責任劃分、應吸取的教訓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并回答約談人就有關問題提出的質詢。
近年來,世界各國對食品安全問題關注度不斷提高,檢測標準日趨嚴格,對我國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漳州是食品農產品出口集中區,全市年出口食品農產品超過30億美元,實施出口食品企業約談制度,將有助于進一步強化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規范出口食品生產行為,消除出口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出口食品質量安全安全,從而推動食品農產品穩定和擴大出口。(通訊員:陳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