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墨西哥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發布了一項強制性技術法規NOM-252-SSA1-2008,對12歲以下兒童用玩具中鉛的生物利用度,3歲以下兒童玩具中某些重金屬以及可能被學前(6歲及以下)兒童吮吸、舔舐或吞食的學習用品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新法規將于8月13日開始生效。
該法規規定任何三歲以下兒童用玩具或學前兒童用物品(除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外)中的重金屬含量砷從100 mg/kg修改為25 mg/kg,鋇從500 mg/kg修改為1000 mg/kg,鎘從100 mg/kg 修改為75 mg/kg,鉻從250 mg/kg 修改為60 mg/kg,鉛從600 mg/kg 修改為90 mg/kg,汞從100 mg/kg修改為60 mg/kg,硒從300 mg/kg 修改為500 mg/kg,銻從250 mg/kg修改為60 mg/kg 。對于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砷從100 mg/kg修改為25 mg/kg,鋇從500 mg/kg修改為250 mg/kg,鎘從100 mg/kg修改為50 mg/kg,鉻從250 mg/kg 修改為25 mg/kg,鉛從600 mg/kg修改為90 mg/kg,汞從100 mg/kg修改為25 mg/kg,硒從300 mg/kg修改為500 mg/kg,銻從250 mg/kg 修改為60 mg/kg。此外,法規將12歲以下兒童用玩具中最大允許鉛含量從600mg/kg減少到90mg/kg。法規還規定了目標商品的抽樣要求和具體的測試方法,并將由墨西哥衛生部通過聯邦衛生風險保護委員會貫徹執行。
新法規的實施勢必會增加我國出口墨西哥玩具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和外貿風險,因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一是及時了解墨西哥關于玩具中危險物質的新規定,明確各種重金屬含量的最大限值和測試方法,主動與檢驗檢疫部門聯系,形成有效措施,積極應對技術貿易壁壘。二是嚴格控制原輔材料的采購,尤其是彩色玩具的油漆、涂料,一些再生塑料制成的玩具部件及玩具中的吊環等金屬小部件,建立合格的供方評價體系,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出口玩具產品符合出口國新的法律規定。三是減少出口墨西哥玩具的庫存,避免因新規定的實施,導致庫存產品最終擱置成不合格產品。(趙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