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 東)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質監局對該市企業生產的啤酒、果酒、調味料以及糕點、果凍、冷凍飲品等兒童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檢產品219批次,合格216批次,合格率為98.6%。
據了解,在此次抽檢中,郫縣新勝九洲黃酒廠4月1日生產的張君420ml/瓶料酒、成都市互旺調味食品有限公司4月7日生產的互旺200g/瓶河井蠔油、新都區新繁鎮連勝調味品廠4月11日生產的連勝280g/袋酸菜魚調料被判定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分別為氨基酸態氮不達標和苯甲酸超標。
成都市質檢院食品檢測中心高級工程師葉梅分析認為:料酒中氨基酸態氮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業所用的原料黃酒質量較差,氨氮較低;二是選用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主體生產,未添加含有足夠氨氮的原料;三是企業配方設計不符合實際原料狀況;四是生產過程未嚴格按規定投料。蠔油中氨基酸態氮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發酵工藝參數設計不合理;二是發酵工藝參數未嚴格按工藝設計執行,發酵時間不足;三是調配工序中原蠔汁添加量不足。酸菜魚調料苯甲酸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企業配方人員不理解《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標準規定,設計生產配方不符合標準規定;二是生產過程未嚴格按照生產配方投料、計量不準確或攪拌不均勻!吨袊|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