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依法加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后監管,督促獲證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促進生產企業依法、誠信經營,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穩定。2012年7月9日,內蒙古寧城縣質監局依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公布<工業企業產品質量分類監管試行辦法>的公告》(2012年第74號公告)及《關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施分類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質檢監[2012]246號)文件精神,按照《關于印發<赤峰市工業企業產品質量分類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赤質監發[2012]134號)文件的要求,開展了寧城縣縣內工業企業產品質量分類監管工作。
通過排查、摸底,排除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特種設備生產企業外,寧城縣共有工業產品獲證生產企業11家。其中電線電纜生產企業1家,細木工板生產企業1家,普通硅酸鹽水泥生產企業1家,機動脫粒機生產企業1家,裝配眼鏡生產企業3家,復混肥料生產企業4家。監管人員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施分類監管工作的意義、目的、要求、措施等內容,對上述企業負責人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同時把《內蒙古自治區工業產品生產加工企業普查建檔登記表》印發到上述企業。要求企業負責人如實填寫,認真自查,積極配合分類監管工作的開展。把工業企業產品質量分類監管工作落到實處,真正起到引導企業規范生產,有效防范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切實提高產品質量的作用。(孫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