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加嚴了對輸歐動物源性食品外包裝標識的查驗,導致我國輸歐部分腸衣因外包裝標簽和嘜頭標記不符合歐盟規定而被要求退回國內,重新加施標簽。
據南通檢驗檢疫局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七月份以來,已有兩批輸歐腸衣從南通口岸被退運入境。一批為原產于江蘇鹽城的鹽漬羊腸衣,貨值33390美元,因托盤包裝內的小塑料箱未貼“中國加工和公司注冊編號”標簽,被德國海關退回。另外一批為原產于甘肅蘭州的羊腸衣成品,貨值96698歐元,因塑料包裝桶上未貼“公司注冊編號”標簽,被比利時獸醫部門判定為不合格,全批退回國內重新加施標簽。
據介紹,根據歐盟《 Reg. 2004/853 關于幾種動物源性產品外包裝標簽和嘜頭的要求》的相關規定,輸歐動物源性食品除注明品名外還必須標識生產廠家所在國家的名稱、工廠的注冊號碼等相關信息,根據不同的動物源性產品的特性,相關標識可以直接應用于產品包裝上,或在包裝上打印出來,也可以用牢固的材料制成不能除去的標簽。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為了保證輸歐動物源性食品外包裝標識符合歐盟相關要求,相關企業應嚴格按照歐盟2004/853/EC號法規規定加強標簽的管理和使用,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從檢驗檢疫部門自身來說,一方面將進一步加強輸歐腸衣等動物源性食品的查驗工作,符合歐盟要求的才允許放行,另一方面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和教育,要求企業強化自我管理,避免在加施外包裝標簽和嘜頭標記時出現紕漏,以確保輸歐動物源性產品順利通關。(姚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