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理》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進一步完善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規范江浙液化石油氣充裝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浙江湖州長興縣質監局稽查大隊根據《江浙兩省質監系統聯合執法座談會》的會議要求,于6月29日(會議確定的兩省統一行動日)開展了特種設備液化氣瓶專項檢查。
行動中,我局稽查大隊采用了現場檢查、現場技術檢測、抽樣檢測相結合的綜合執法形式,對長興小浦興浦液化石油氣公司以及長廣液化石油氣公司的所有氣瓶進行了全面覆蓋式細致檢查,積極探索以技術為支撐專項執法檢查新模式,不斷提高質監工作有效性。目前所有樣品已送往檢驗機構進行檢測。同時對各氣體充裝單位提出了要求:一是明確責任,強化企業主體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嚴禁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和未經檢驗合格的氣瓶,嚴格執行氣瓶充裝有關規定。充裝單位要承擔氣瓶的定期檢驗、日常維護費用和安全責任。二是加強內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加強氣瓶安全管理,杜絕充裝超期氣瓶,充裝過程的各個記錄應該填寫完整并整理歸檔。三是自加壓力,防患于未然。立即開展事故隱患的自查和整改,確保遵守氣瓶充裝的有關規定,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此次專項執法行動將一直持續到7月初,重點查處轄區內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未取得許可充裝氣瓶、充裝不合格氣瓶、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充裝銷售摻有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違法違規異地充裝非自有氣瓶、螺絲瓶、充裝超期氣瓶、進行報廢氣瓶翻新等違法行為。
通過聯合行動,進一步加強了江浙雙方聯合執法、協同打假、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工作機制,形成了打擊假冒偽劣工作的合力,變各自作戰為聯合作戰,有效地構建出“質監大稽查”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