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檢驗檢疫局在對進口危險化學品進行現場檢驗監管時,連續發現3批進口散裝液體化工品隨附的安全數據單不符合聯合國GHS制度(即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的要求,檢驗人員立即向相關人員宣傳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聯合國GHS制度的相關知識,并要求收貨人按照規定進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對這兩批危險化學品實施放行。
據了解,我國自2012年2月1日起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正式實施GHS制度以來,檢驗檢疫部門進行了大量的宣傳和輔導,但是仍有部分企業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聯合國GHS制度認識和了解不足,不能按照規定的要求正確提供危險公示信息,極易在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導致安全隱患。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我國作為一個化學品生產、消費、使用大國,執行GHS制度將對我國化學品的正確分類和在生產、消費、運輸各環節中準確應用化學標記具有重要作用,也將進一步促進我國化學品進出口貿易發展和對外交往,防止和減少化學品對人身健康的傷害和對環境的破壞。因此,希望廣大進出口危險化學品企業加強對聯合國GHS制度的學習和了解,同時,檢驗檢疫部門也有必要通過網絡、報紙、電視等多種媒體,加強對GHS知識的宣傳。(王偉 羅霄 謝同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