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質監局狠抓“五個機制”建設,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推進懲防體系建設。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機制建設。積極發揮“黨組統一領導”的龍頭作用,大力構建“黨政齊抓共管” 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的聯動平臺, 逐級成立了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級抓一級,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強目標管理機制建設。制定了局紀檢監察和糾風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將所有工作目標和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將責任目標分解到科室、明確完成時限和具體責任人,每年由局紀檢部門負責調整內容、組織實施,局黨組定期召開調度會,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層各單位參照局機關的模式,分別制定符合自身情況的目標管理制度,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將責任目標分解到科室、落實到人頭。通過層層分解落實,初步建立了自上而下、層層保包、各負其責的目標管理體系。
三是加強制度保障機制建設。近年來,該局從質監工作實際出發,進一步推行精細化、規范化、人性化管理,印發了《興安盟質監系統機關管理標準規范》,建立并完善了含工作程序類、內部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學習培訓類、制約監督機制類等60多項規章制度的制度匯編,使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成為防范廉政風險、抵制不良風氣的有效屏障。
四是加強考核評價機制建設。成立了責任制落實監督小組,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兩種方式,對各單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五是加強獎懲機制建設。重點落實了一票否決和責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現否決情形的,個人不能參加當年的評先選優、晉職晉級,績效考核執行下限;集體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并撤銷相應榮譽,主要領導當年不能參加評先選優。(張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