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外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相關產品質量風險分析,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進行部分調整,取消235個HS編碼的進出口檢驗檢疫監管,主要涉及混紡印染布產品,例如漂白與聚酯短纖混紡棉印染布、染色與聚酯短纖混紡棉印染布、印花與化纖長絲混紡棉印染布等品種。此次調整自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進出口企業,要及時關注HS編碼變化動態,特別是涉及自己企業的產品編碼,及時更新HS編碼工具書,正確理解HS編碼歸類規則,遇到問題及時與檢驗檢疫部門溝通聯系。同時不可因取消檢驗監管而放松質量要求,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可靠,從而能在國際市場深深扎根穩穩立足。(戴新蘭 吳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