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從安徽省質監局獲悉,日前,淮南市政府出臺了《安徽省優質防爆電氣產品生產示范區(淮南)示范企業評審管理辦法》(淮府辦〔2012〕78號),對省級優質防爆電氣產品生產示范區企業的評審、獎勵和管理作了詳細規定。
《辦法》規定,淮南市政府將給予每家示范企業五萬元的獎勵,并頒發獎牌,獎勵經費由市財政統一安排。示范企業在有效期內,凡申請國際認證、專利、商標等成功后,所發生的費用憑有效證明,由市財政給予30%的補貼,資金從非稅收入中列支;在依法設立的檢驗檢測收費項目方面,一律按最低標準收取,抽檢次數按最低限度進行;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以及有關材料中使用示范企業稱號和標志,但必須標明有效時間;被列入市及以下各級有關部門打擊假冒、保護名優活動范圍!掇k法》還對暫;虺蜂N示范企業稱號和標志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