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國家質檢總局實施綠色通道制度以來,江陰地區先后有20家出口企業進入了綠色通道。在多年的運行過程中,江陰檢驗檢疫局根據企業的誠信狀況、出口產品質量狀況等對這些企業進行動態調整,確保監管到位及綠色通道的暢通。同時,該局在對出口企業實施分類管理的過程中,一直追求檢驗監管工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致力于引導出口企業誠實守信,增強責任意識,促進出口產品質量提高。
2012年初,該局制定“全年新增綠色通道企業20家”的目標。目前,相關部門正對企業狀況進行篩選核查,積極上報符合條件的企業。最終,經核準的實施綠色通道制度的企業名單由國家質檢總局對外公布。
綠色通道制度是指,對于誠信度高、產品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量穩定、具有較大出口規模的生產、經營企業(含高新技術企業、加工貿易企業),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審查核準,對其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實行產地檢驗檢疫合格,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免于查驗的放行管理模式。(周宇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