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漏檢案件頻發 涉及部分上市企業
市檢驗檢疫局稱應慎選物流貨代機構,加強通關手續銜接
南方日報訊 (記者/彭子英 通訊員/陸地 實習生/陳炯杏)日前,東莞檢驗檢疫局對某公司擅自使用未經檢驗的法檢貨物的違法行為開出了2.5萬元的罰單。據了解,該公司從廣州黃埔口岸進口了一批法檢貨物,貨值人民幣52萬元。
東莞檢驗檢疫局表示,“三打兩建”專項工作中,負責進出口領域打假專項行動的東莞檢驗檢疫局近期加大對異地進口法檢貨物監管力度,發現異地調離法檢貨物逃漏檢的情況較為嚴重,不僅存在于一些中小企業,甚至涉及部分大型企業或上市企業。
該局提醒,為避免東莞的進口企業類似違法行為的再次發生,如有法檢貨物在東莞以外口岸進口的,在異地口岸通關后20天內到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并落實檢驗。擅自銷售、使用未報檢或者未經檢驗的屬于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將受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作出按商品貨值金額一定比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受到刑事責任追究。同時,應謹慎選擇具備資質、守法經營的代理中介或物流貨代機構,加強貨物通關手續銜接;同時保持與檢驗檢疫機構的信息溝通,如有對入境貨物調離等特殊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業務問題不了解的情況可及時向相關部門咨詢,避免不必要的違法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