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在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身體健康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監管工作中,內蒙古寧城縣質監局依據“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十二字方針的指導,堅持“嚴審、嚴查、嚴檢、嚴處、嚴防”的“五嚴”監管方法確保食品。為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管,防止區域性、行業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縣質監局組織精干力量對轄區內淀粉制品加工小作坊開展了風險排查。
寧城縣的三座店鄉三座店村和大城子鎮瓦南村是寧城縣淀粉制品生產的集聚地,現有淀粉制品作坊(以下簡稱“粉坊”)四十余家。有的粉坊在當地已經營幾代,有近百年的歷史。
這些粉坊秋季收購當地的馬鈴薯加工淀粉,作為原料進行生產。馬鈴薯淀粉原料生產完后,部分粉坊就停產了,還有部分粉坊購進食品用木薯淀粉為原料繼續進行生產。這四十多家粉坊中,全年生產的有二十多家,季節性生產的有十幾家。
這些粉坊利用農村兩三間閑置的房屋,三五個臨時雇工,一兩臺手工制粉機器,按照傳統生產工藝組織生產。生產場所簡陋,生產設備落后,工藝流程混亂,產品質量的不到有效的控制。在粉條生產過程中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明礬。半成品露天晾曬,無任何衛生防護措施,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針對這一現狀,縣質監局堅決予以查處。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在產品中超范圍添加明礬造成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二十九家粉坊,下達了責令停產通知書。并依法進行了處罰。同時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內政發[2010]121號)的規定,對無照無證生產的粉坊依法進行取締。上述粉坊已停產,食品安全防范取得了初步成效。
制粉行業是當地農民增收的主要經濟來源。本著發展經濟、服務地方的原則,縣局領導親自到這兩個鄉鎮與制粉業主召開了座談會。要求各淀粉制品業主改善生產條件、更換生產設備、改變生產工藝,生產不添加明礬的淀粉制品。引導他們申請小作坊登記,對其產品進行質量控制,有效管理其生產行為。該項工作正在進行。(孫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