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質檢總局組織的二季度國家監督抽查中,江蘇52種電動自行車中有8種被綜合判定為不合格,占全國的三分之一。日前,江蘇省質監局牽頭召集有關生產企業進行了集體約談,就受檢企業產品發生的質量問題逐一把脈會診。
約談中,江蘇省質監局監督處負責人要求相關企業停止生產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召回已出廠、銷售的不合格批次電動車,清理庫存的不合格品。江蘇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將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加強巡查,對拒絕復查或經復查檢驗仍不合格的企業一律吊銷生產許可證。(耿 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