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近日,平和縣人民政府以平政文〔2012〕150號文正式出臺《平和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質量強縣提升產品質量的實施意見》,對開展質量強縣、提升產品質量工作提出具體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并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
《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到2015年,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或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特色優勢產業的產品質量總體水平達到省內領先;省級以上產品監督抽查合格率須達到92%以上,農業標準推廣實施率達到60%以上;將食品、特種設備等重點產品的質量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評估考核的內容;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省、市政府質量獎,標準貢獻獎,質量管理先進企業,福建名牌產品,有機產品認證的企業及個人進行獎勵;建立健全產品質量信用記錄和企業質量檔案,實施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與動態評價,爭取將產品質量納入社會征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