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前期,山東梁山質監局按照濟寧市質監局和濟寧市食安委《關于做好中秋和國慶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對酒類產品生產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共抽取了釀酒總廠、徐坊大曲等7家白酒生產企業30余批次的樣品,并按照GB/T10781.1的國家標準,對其產品的色澤、氣味、風格等感官要求以及酒精度、乙酸乙酯等理化要求進行分析、化驗。
抽樣過程中,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山東省食品監督檢驗工作規范(試行)》和《CCGF 103.1—2010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的要求,到達企業說明來意后,直接奔赴成品庫,從待銷的產品中,隨機抽取樣品,并拍照記錄,認真檢查企業是否嚴格執行GB7718的要求,在包裝箱、包裝盒、瓶身(瓶蓋)上打印生產日期,宣貫了GB7718的重要性。按照包裝盒上的信息,填寫抽樣單,并仔細核對抽樣單的信息,最后由受檢企業代表簽字。
截止發稿前,共檢驗酒類產品25批次,待所有樣品檢驗完畢,一同向社會發布。(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