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記者 羅潔琳 通訊員 王紅瑜)近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通知,對在20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報檢的所有出入境貨物、運輸工具、集裝箱及其他法定檢驗檢疫物,免收出入境檢驗檢疫費。9月25日,深圳檢驗檢疫局召開專項會議,研究部署深圳地區免征檢驗檢疫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事宜。
據悉,今年第四季度免征的檢驗檢疫具體收費項目包括:貨物及運輸工具檢驗檢疫費;貨物及運輸工具鑒定業務費;安全監測及特殊檢驗項目收費;考核注冊、簽發證(單)、查驗審核費和其他收費(包括復驗費、免驗、機械取制樣費、標志(標記)成本費、封識成本費、隔離場(圃)租用費、實驗室檢驗項目和鑒定項目費)。
據了解,免征費項目不包括對出入境人員預防接種和體檢收取的費用,以及企事業單位承擔與出入境檢驗檢疫有關的商業性自愿委托檢測和鑒定、出入境檢疫處理、動物免疫接種工作收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