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中秋和國慶兩大節日,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通過“四加強”,對本口岸8家國際航行船舶食品供應單位加強管理,保障供船食品安全。
加強許可管理,嚴格準入機制。按照《食品安全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出入境口岸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資料審查和現場考核,符合要求的才能獲得“國境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開展供船業務。
加強源頭管理,實施符合性驗證。要求供船食品單位必須到有資質的采購點(即擁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流通食品許可證的單位)進行采購,建立供貨方檔案,并索取禽肉類檢疫證明,蔬菜農藥殘留檢測證、進口食品衛生證書等,并做好驗收工作。
加強抽樣檢測,強化現場監管。對供船食品單位干貨庫的衛生狀況、出入庫臺賬資料、箱式貨車的清洗消毒記錄等進行日常監督。對供船食品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現場快速檢測,目前能對食品中農藥殘留、甲醛、二氧化硫、大腸菌群、菌落總數等12個必檢項目進行檢測。
加強分級管理,樹立典型標桿。對供船食品單位進行分級管理,目前張家港口岸有一家外供單位被批準為口岸食品衛生信譽度A級單位,在8家外供單位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各單位向典型看、向典型學,強管理、重實效,確保供船食品安全。1—9月,共向國際航行船舶提供蔬菜、肉類、糧食制品、奶制品等食品1025批次、1402噸。(周璐 施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