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隨著近年來市場監管執法力度的加大,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扣押、罰沒物資種類越來越復雜,數量也越來越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未雨綢繆,著力從制度上規范扣押、沒收物品的管理,走出認為罰沒物資的管理只是一個輔助工作,不存在“高壓線”的誤區,有效避免了執法人員在罰沒物資管理方面的失職瀆職風險。
一是做好物資管理的“硬件”、“軟件”雙保障。在物資管理場所方面,該局根據實際情況,規定了自有物業能夠解決的應自設保管倉庫,自有物業不能解決的可以租用保管倉庫,同時,要求自設的倉庫配備照明、電子監控、運輸工具、安全防護等設施,并具備良好的防火、防盜、防潮、防壓和通風條件,從硬件上做好罰沒物資管理的“后勤工作”。對于倉庫管理人員,要求各執法單位挑選品德端正、工作認真細致的1名以上在編人員負責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可配備1-2名臨聘人員協助管理,使得罰沒物資倉庫管理責任到人。
二是對特殊物品處理實施“特殊”規定。對于扣押的鮮活品、易腐爛物品的處理,各辦案單位實施先行銷毀處理或者委托有條件的機構代為保管;對于扣押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儲存、保管,委托有資質的危險物品儲存機構或其他機構進行保管,既積極創造條件保存特殊物品,為后續案件查辦做好證據保存,同時注意減少特殊物品的保存風險,確保物資和人員的安全。
三是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減少程序性風險。根據該市財政規定,罰沒物品需在處罰決定生效后10日內移交,并且做到一案一移交,這將造成極大的工作量和高成本的搬運費用,如果執法實踐中不按規定執行,還將形成新的風險點。根據實際情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行政處理決定書送達后,辦案人員應在復議或訴訟期滿一個月內將沒收物品造冊,并可對一個月以內的所有此類案件一并清理移交和搬運,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并為物品移交爭取了較為充足的時間,將有效減輕基層執法單位的執法壓力和履職風險。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