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桐城市政府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完善桐城市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意見》強化了屬地管理責任,明確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負總責,實行食品安全監管行政主要負責人制,同時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強化了部門監管職責,明確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商務、城市管理等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職責,特別是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且職能分工比較模糊的監管領域和監管工作中出現的縫隙和空檔,均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落實到相關監管部門。同時,《意見》還就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等作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