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服務監管水平 加快港航強省建設
浙江四部門簽署合作備忘錄
本報訊(記者 周燕華) 10月23日,浙江檢驗檢疫局、寧波檢驗檢疫局和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浙江海事局在杭州共同簽署了《關于落實海洋經濟發展戰略 提高口岸服務監管水平 加快港航強省建設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以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浙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根據備忘錄,四部門將建立聯席合作機制,在口岸建設、信息化建設、大通關建設、聯合執法、危險品管理、疫病疫情防控六方面展開合作。
加強口岸規劃建設,加快口岸轉型升級。加強機場、港口、站場、碼頭、航道等口岸設施在規劃設計、建設、驗收、使用和維護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管理合作,增強口岸監管能力;大力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建設,支持加快推進沿海輻射內陸的高速集疏運通道,完善公路、航道、港口、機場基礎設施,打造海陸空聯動集疏運網絡;合力推進監管場庫建設,提高口岸綜合能力。
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提高口岸通關效率。以浙江電子口岸為平臺,建立共享共用的數據交換平臺,實現對進出口貨物、交通工具、集裝箱、旅客及口岸服務單位的數據采集、電子監管和電子放行;在港區碼頭、機場口岸實現電子閘口管理,提升口岸監管能力、作業效率和服務水平,降低物流周期和成本,提高口岸國際競爭力;推進口岸監管信息平臺和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加強公共信息服務,為廣大用戶提供政策指導、技術咨詢等公共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加強大通關建設,提升運輸和貿易便利化。有效銜接交通、海事、檢驗檢疫業務流轉,促進口岸物流貨暢其流;完善機構建設,加強人力資源配置,創新監管模式,實施優惠便利通關制度,實現有效監管、快速通關,提高運輸和貿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口岸在現代物流中的重要樞紐作用。
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加強進出境監管。聯動執法,對口岸和場站的進出境交通工具、集裝箱、貨物(特別是危險貨物)等實施聯合查驗監管,建立進出口岸和場站的集裝箱、貨物、拖車等信息的共享機制,建立船舶錨地檢疫信息通報機制,共同維護通航安全秩序;加強案件查辦的聯動配合,互相通報違法、投訴信息,加強調查取證合作,加大對逃避執法監管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進出口監管。
建立危險品管理合作機制,強化運輸安全。在危險貨物檢測、鑒定和海洋污染源的查找、鑒定等方面加強合作配合,建立危險品運輸信息全過程監管體系,適應多式聯運危險品管理的需要,共享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結果信息,加強口岸執法一致性;組建進出口危險貨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合專家組,共同應對突發事件;建立危險貨物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的聯合培訓制度,指導幫助企業安全出口危險貨物。
加強疫病疫情防控合作,共同維護國門安全。建立暢通、高效的溝通協調機制,構建多層面的聯防聯控機制,防止疫病疫情傳入傳出;完善應急預案,聯合舉行口岸疫病疫情應急處置演練,提高協同處置疫病疫情的能力;加強對出入境交通工具、食品供應、壓艙水和垃圾廢棄物等方面的監管,共享相關信息,互相支持配合,嚴密監管,共同防控疫病疫情。《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