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谷城縣一家大米生產企業一個上百萬元的合同“飛”了,只因企業未按時申請生產許可證換證。
谷城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在生產許可證監管中發現,類似該企業因簽訂合作協議時未能提供有效生產許可證而“跑單”的現象不在少數,這給企業自身帶來麻煩,也成為質量監管一件很傷腦筋的事。為此,該局從監管實際出發,寓監管于服務,制定出涉證企業監管流程:在企業生產許可證到期三個月前,向企業發出提醒函,提醒企業及時申請換證;在許可證到期前一個月,對還沒有提交換證申請的,督促企業限期辦理;在許可證到期前一周,向企業發出預警通知,告知企業許可證到期面臨的風險;在企業許可證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向企業發出通知,在許可證辦理前,停止生產。
實施這一監管流程后,有效防范了企業在生產許可證到期后未及時申證從而導致許可證“真空期”現象的出現,該縣近百家涉證企業得到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