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生物入侵對全球環境和社會發展構成嚴重威脅,一直是全世界關注的焦點。根據國際生物多樣性公約組織定義,“外來有害生物”是指對生態體系及其他物種有破壞作用的外來生物。由外來生物入侵引起的損失絕不能僅用經濟損失來衡量,它還引起失業率提高、物品及設施的破壞、食品及水資源短缺、環境惡化、各種自然災害頻率及嚴重度增加、疾病流行、甚至生命損失。
我國是遭受外來有害物生入侵危害較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專家估計外來有害生物每年給我國經濟帶來的損失在200億美元左右。外來害蟲幾乎毀掉了整個“三北”防護林,僅寧夏平原因受害而不得不砍伐的樹木就達到1億株,幾十萬公頃的農田保護林就此消失。而高致病性藍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人畜共患病及動物疫病也在我國造成極大損失,甚至直接影響到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
為防范外來有害生物入侵,我國已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防范外來有害生物入侵防御體系,構建了包括風險分析、檢疫準入、檢疫審批、境外預檢、口岸查驗、隔離檢疫、除害處理、后續監管等制度和利用“人——機——犬對入境旅客攜帶物、郵寄物采取綜合查驗模式,有效防止了非洲豬瘟、地中海實蠅等動植物外來有害生物的傳入,把關能力顯著提升,為農業生產、生態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提供了安全保障。但目前我國在防御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的協調機制、法律法規、科技支撐和保障儲備能力建設方面還存在較多不完善之處,需制定國家總體規劃,進一步完善動植物外來有害生物防御體系。
1)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進中國特色進出境動植檢法制建設。不斷完善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律法規,加強進出境動植物檢驗檢疫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密切跟蹤國際動植檢技術法規動態,借鑒和采用國際準則,加快制定我國進出境動植檢驗檢疫技術標準,形成中國特色的進出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法規標準體系。
2)建立科學準入制度,維護適當動植物保護水平。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完善以動植物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風險分析為核心的動植物檢疫準入程序,根據我國動植物保護水平,制訂適當的動植物檢疫措施要求。
3)加強進境動植物產品監管,提高口岸把關針對性和有效性。推行重點動植物及產品進境指定口岸制度,加強境外注冊和產地預檢;探索進口農產品風險分級管理;根據我國陸地邊境貿易特點,研究完善邊境口岸進境動植物及產品檢驗檢疫監管措施。創新入境口岸動植物檢驗檢疫查驗機制,重點加強入境口岸旅客攜帶物、郵寄物檢疫;科學完善口岸重大疫病疫情監測及進口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控制度,制定配套計劃和實施指南,提高監測覆蓋率和檢出率。
(甄書秀 整理)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