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群眾監督網絡,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質量和水平,泰州市高港區出臺了全區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
辦法對食品安全舉報途徑、受理方式、獎勵范圍、獎勵標準等進行了明確的說明。辦法規定,獎勵資金由區財政預算安排,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先行墊付,舉報獎勵金的兌付實行專人負責。每起案件的最高獎勵金額原則不超過人民幣1萬元。舉報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等食品違法行為和生產假冒偽劣食品“黑窩點”、“黑作坊”的人員,以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人員,按照上述舉報獎勵額度的上限比例給予獎勵;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不受限制。
辦法還規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接到食品安全舉報,不得推諉拒絕。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處理,同時告知舉報人。同時建立舉報安全保障制度,并嚴格按國家保密規定,妥善保存舉報材料;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將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舉報情況等公開或泄露給被舉報人或其他人員。
據了解,高港區近年來不斷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建立了鎮安全協管員、村安全信息員隊伍,進行食品安全整頓、食品添加劑整治、打擊地溝油等,食品總體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今年上半年食品抽查合格率100%。此次出臺食品安全獎勵辦法,將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對打造食品安全區、建設美好高港具有重大的意義。(唐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