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盛江彤 記者李 艷)2011年內蒙古包頭市質監局對該市眼鏡產品進行的質量專項監督檢查顯示,綜合合格率僅為48%。針對這種情況,今年包頭市質監局在后處理中,按照“輕罰款、重培訓”原則,對全市所有眼鏡驗配單位的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進行了眼鏡產品國家標準的再培訓工作,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該市眼鏡產品的綜合合格率達到了93%,提高了45個百分點。
為了保證培訓質量,該局聘請了包頭市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高級工程師,對眼鏡產品檢驗的全過程及眼鏡店在檢驗時容易出現錯誤的環節進行了詳細講解,現場進行了互動答疑,糾正了小部分檢驗人員的錯誤做法,有效提高了眼鏡店自檢的能力。《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