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溫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申報一批入境液體易燃危險化學品吡啶,系臺灣一家企業生產,共計240鐵桶、48噸、貨值17.28萬美元,經浙江溫州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對其產品及其包裝進行檢驗合格,允許其銷售使用,這是自法檢目錄調整以來,溫州口岸首次進口吡啶。
吡啶為無色具特殊臭味液體,溶于水及有機溶劑,屬于易燃液體,今年新調入法檢目錄。今年以來,我國部分口岸發生多起進口液體危險化學品泄漏事件,給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環境安全造成嚴重的危害。為此,溫州局高度重視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檢驗監管工作,嚴格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各項要求,制定操作規程,對進口危險化學品實施嚴密監管,批批檢驗,除了對品質、數量、重量等項目實施檢驗外,還重點核查進口產品包裝、危險公示標簽以及隨附中文安全數據單等,確保進口危險化學品的質量安全。
(沈宣銘) 《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