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鄒思媛)10月20日,新疆精河縣棉農投訴軋花廠存在缺秤少量的坑農行為,并向托里鄉黨委政府和精河縣質監局投訴。新疆質監局接到相關情況匯報后,在第一時間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檢定,妥善處理了這起坑農事件。
棉農在托里鄉二牧場軋花廠交售棉花過程中,發現拉載棉花的車輛在軋花廠使用的40噸地磅連續稱重3次后,先后出現14380公斤、14530公斤、14430公斤3次數據。托里鄉二牧場軋花廠最后出據了14380公斤的稱重單進行收購。但棉農認為軋花廠存在缺秤少量坑農作弊行為,隨后進行了投訴。與此同時,現場匯聚的100多戶交售棉花的棉農與軋花廠工作人員發生沖突,現場秩序一度較為混亂。精河縣質監部門現場對衡器進行封存,博州質監局立即向新疆質監局匯報請求派專家支援。
新疆質監局接到相關情況匯報后,第一時間指派相關負責人、專家、技術人員連夜趕往事發地。通過現場查驗,專家判斷:該衡器線路改變,儀表內部有接口,從證據鏈上可以確定該企業有作弊行為。新疆質監局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質監、公安部門通報情況。
目前,精河縣公安局已對該軋花廠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采取了強制措施,并按照程序辦理。《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