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登記證就是我們食品小作坊的‘身份證’——‘XS’標志,我們也是持證上崗了。”9月18日,興安盟扎賚特旗千層麻花店的老板指著掛在墻上的《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證》興奮地說。
2012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要求對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部進行審查登記,規定凡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須取得《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證》后,方能從事食品加工經營行為。興安盟質監局主動深入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宣傳講解,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摸底,全面掌握了轄區內227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生產規模、現狀、質量等第一手資料。同時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向社會公示申請、核查、檢驗、發證、監管等程序。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實現合法、規范、有序經營開辟快捷通道。
“如今想開一家食品加工小作坊不像以前那么簡單了,各個部門把關都很嚴格,各種制度都要嚴格遵守,其實嚴格要求小作坊食品生產是件好事,雖然可能會給我們生產者增加些成本,但是對顧客好啊,顧客買得放心吃得安心,我們也高興!”烏蘭浩特市新月蛋糕店的何經理這樣對記者說。
這確實是一次“動真格的”行動,按照審查登記的要求,乳制品、白酒、飲料、罐頭等16類重點監控的食品不允許小作坊進行生產。合格則開,不合格則關。對經審查不符合登記基本條件的食品小作坊,報請地方政府予以取締。這是此次審查登記必須遵循的原則。加工場所地面、墻面必須平整,并采用水泥、瓷磚等硬質材料;墻面、地面應便于清洗、消毒;墻壁要有高度不能低于1.5米的墻裙,而且要平整,不能有污垢積存……這些都是小作坊獲得許可證的必備條件。
筆者了解到,審查中要求食品小作坊要向社會公開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承諾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不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生產假冒偽劣食品;明示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和用量,按照規定必須對購入的食品加工原料、輔料索證索票;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等。同時質檢機構將對其生產的食品進行一年兩次的抽樣檢驗,一旦發現不合格食品,依法處理。
據了解,食品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實行“誰登記、誰監管”的原則,截止目前,興安盟已有4批7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獲得審查登記證。近日,興安盟質監局嚴把“三關”加強食品加工小作坊證后監管工作。一是嚴把“臺賬”關。監管人員嚴格加強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進貨臺賬、原輔料臺賬、添加劑臺賬、銷售臺賬的檢查,從源頭上把好質量關。二是嚴把“人員”關。檢查食品加工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是否存在留長指甲、化妝等不符合衛生條件要求的現象。三是嚴把“衛生”關。查看食品加工場所環境衛生、設備衛生條件是否符合《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否清潔、干凈、通風,無積水、泥濘、廢棄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是否與申請取證時現場核查情況一致。通過上述措施的實施,從源頭上保證食品的質量,讓廣大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郭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