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分類 企業分級 監管分等
江蘇省質監局對食品企業實施“三分”監管制度
□ 本報記者 蔡美萍
江蘇省興化市有100多家大米生產企業,按照以往的做法,每家米廠一年要監管4次,而實際上興化市大米產品風險較低,絕大多數企業的質量安全意識較強,興化質監局對大米企業監管次數平均降低到一年一次,減少了約3/4的監管工作量,而將監管的重心放到了重點食品、重點企業的監管工作中。
這是江蘇省質監局實行“三分”監管即食品分類、企業分級、監管分等的一個實例。
今年9月12日,全國質監系統食品生產監管現場會在江蘇南京召開,“三分”監管制度受到各方好評。
江蘇是一個食品工業大省,截至今年8月底,江蘇省直接監管企業達11093家,其中食品生產企業9521家,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306家,食品相關產品企業1011家,化妝品企業255家,另有直接監管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15758家。而全省質監系統共有食品監管人員332人,監管人員與監管對象數量比大約為1:80,監管工作任務繁重。
面對嚴峻的食品監管形勢,江蘇省質監局黨組在2008年提出創新監管方式,破解監管力量不足、保障兩個安全底線的要求。從2008年年底開始,江蘇省質監局開始探索實施食品企業分類分級分等的監管新模式,著力提高食品監管的有效性。
江蘇省質監局副局長張亞青詳解食品“三分”監管工作模式:“三分”監管是指食品分類、企業分級、監管分等,其著眼點是將食品監管力量向生產高風險食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相對較差的生產企業傾斜,側重發現和排除食品安全風險。
記者了解到,江蘇省質監局將28大類食品按風險程度分為高、中、低風險三類;企業按照質量安全保障能力為A、B、C三級;根據企業生產的食品風險類別和保障能力確定監管等次,分為Ⅰ至Ⅴ五等,每年監督檢查企業為1至3次。
食品分類時按照某類食品本身的特性、消費量的多少,近年來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頻率,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的情況,來確定某類食品的風險類別;企業分級時考慮企業生產許可實地核查、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驗、行政執法4項因素,對4項因素進行加權計算,得出企業最后綜合得分,根據綜合得分確定企業的質量安全保障能力等級;根據食品分類、企業分級的情況,按照“抓住重點、提高效率、關注風險、保障安全”的原則,實行分等監管。企業生產的食品風險越高,質量安全保障能力越低,監管等級越高,監管次數越多,監管越嚴。
截至今年8月底,江蘇省共有食品生產企業9521家,其中生產高風險食品企業1729家、中風險食品企業5222家、低風險食品企業2570家;質量安全保障能力A級企業1446家(比例15.2%)、B級企業3650家、C級企業4425家;監管等級Ⅰ級873家、Ⅱ級2871家、Ⅲ級3489家、Ⅳ級1782、Ⅴ級506家。
江蘇省質監局對《江蘇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分類分級分等監管規定》進行了修訂完善。將“三分”監管適用產品范圍擴大到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化妝品三種產品,目前已完成對這三種產品的風險分類,制定適用三種產品的監督檢查、檢驗檢測表格,將于今年年底開始對三種產品實施“三分”監管制度。
為確保“三分”監管制度有效實施,該局不斷解決“三分”監管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從機構、人員、裝備、配套制度等方面進行了有力保障:成立食品監管機構,全省質監系統所有質監局均成立了食品監管內設機構,省、市、縣三級食品監管內設機構共有人員332人;成立食品質量安全監控中心,該局積極向省編辦爭取,在全省各級質檢機構掛牌成立了64家食品質量安全監控中心,省、市、縣三級食品質量安全監控中心共配備人員343人;成立食品稽查機構,在各級稽查部門專門設立食品稽查隊伍,專門負責對食品類案件的立案查處;配備99輛食品監管專用車,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設備。
江蘇省質監局為深化“三分”監管制度,于2010年6月開展試行“三位一體”綜合監管模式,并于2011年年底在全省全面試行,確保各級食品行政監管、稽查執法、檢驗檢測三方共同做好食品監管工作, “三位一體”綜合監管模式,整合了質監系統內部監管資源,將“管、查、檢”始終貫穿于食品監管工作中,實現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閉環監管。《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