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將調整名牌產品管理辦法 名牌產品不再免予監督抽查
本報訊 (崔小兵 記者蔣維勝)日前,記者從重慶市質監局獲悉,重慶將調整已制定十多年之久的重慶名牌產品管理辦法,新辦法更加注重質量在新型工業化、質量強市等戰略中所發揮的效應,同時明確取消了名牌產品免予監督抽查的規定。
據了解,1993年,重慶市正式實施名牌發展戰略。截至2011年,累積培育了1662個重慶名牌產品,涌現了長安汽車、嘉陵摩托、重慶機床等一批代表重慶形象的名牌產品和名牌企業,促進了重慶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傳統產業質量總體水平的提高,加快了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有力推動了重慶經濟社會的發展。
“原辦法已經不能滿足新的形勢和要求。”重慶市質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過去,重慶名牌產品評選過于注重政府評價,社會和市場參與熱情較低。同時,原辦法在申報條件中缺少國家產業政策、安全環保政策、產品實物質量、違法行為等要求,而是過于注重企業規模,忽視了企業質量評價、效益評價、發展評價和誠信評價等綜合評價體系。
基于此,調整后的重慶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對重慶名牌產品的定義、評價原則、評價機制、申報要求、評價指標、名牌獎勵等,都進行了科學調整。新的評價重新回到了以政府推動、引導、監督為保證,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的評價機制,將由重慶市政府領導、政府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團體組織負責人組成的重慶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全權負責重慶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的組織管理,審議和確定重慶名牌產品名單。
據介紹,在新辦法中,增加了重慶名牌產品的定義,即是在重慶市境內生產、實物質量水平達到國內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具有較高知名度和滿意度、市場占有率高、經濟效益好、有市場發展后勁,經一定程序進行評價并獲得批準的工業產品。申報條件中,不僅對申報企業的產品產量、銷售收入、市場占有率等指標規定得更加細化、明確,也明確了不能申報的相關情況。申報程序也從原來的6個細化為11個,各環節的邏輯性和銜接性明顯增強。
“重慶名牌產品將不再免予監督抽查。”重慶市質監局一位負責人透露,對于新晉評選的重慶名牌產品,企業可以優先享有政策、資金、通關等優惠,但同時企業的責任和義務將更加明確。據悉,企業每年必須向市質監部門報送年度自查報告,市質監局將組織質量抽查考核。同時,凡是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國家監督抽查和市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用戶反映意見大,消費者投訴較多的產品,限期3個月整改,整改不到位將取消重慶名牌產品稱號,吊銷證書收回獎牌并登報公布,企業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該產品。
此外,記者還從重慶市質監局獲悉,重慶將在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指標中增設質量指標,主要包括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和億元工業總產值重慶名牌產品培育數量兩大考核內容。《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