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梅河口市質監局完成了爭創“吉林省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申報工作。由梅河口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和市人民政府審查推薦,并征求地方人大、政協的意見,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名義正式向吉林吉林省質監局提出申請。
此次申報活動是根據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規定和吉林省質監局《貫徹實施2012年行動計劃》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的一項活動。吉林省質監局領導10月份對梅河口市進行了調研、座談,提出了《爭創“吉林省質量強市示范城市”活動指導意見》,梅河口市提出了 “誠信、責任、創新、卓越” 的城市質量精神。歷時1個月準備,完成了爭創“吉林省質量強市示范城市”活動的材料報送工作。
該申報材料主要從城市的基本情況、城市質量發展戰略、城市質量工作落實、城市質量基礎保障及產品、工程服務質量方面闡述,突出梅河口市城市經濟特點,強調了“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對一個城市來說,質量體現的是這個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是城市的形象和信譽,建設質量強市是推動城市發展方式轉變、扭轉質量安全嚴峻形勢、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的迫切需要和內在要求。因此制定明確清晰的城市質量發展規劃,把爭創質量強市與實施的質量狀況分析報告、知名品牌建設、質量工作績效考核、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政府質量獎勵制度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全面推動城市綜合質量的大幅提升,增強城市質量競爭力,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梅河口市質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