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質監局對轄區內液化氣瓶實施新舉措。從12月中旬起,山西省大同市所有充裝單位充裝的“合格”液化氣瓶必須全部噴涂“安全警示”和“下次檢驗日期”,沒有這兩項標志的液化氣瓶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大同市質監局在全市各級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此項警示。
為認真汲取晉中市壽陽縣“11.23”事故教訓,堅決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切實加強氣瓶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大同市質監局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和省質監局《關于開展新一輪特種設備百日安全大檢查的通知》要求,對該市12個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全面開展燃氣安全領域相關特種設備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按照不漏單位、不漏場所、不漏部位、不漏隱患的原則,全面深入開展燃氣安全領域相關特種設備隱患專項整治。
此外,大同市質監局還于年末組織全市40家充裝單位負責人進行了“氣瓶充裝單位專項整治工作要點”貫徹學習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