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江陰產酸奶機出口土耳其客戶需要檢驗檢疫出具健康證書。針對這一情況,江陰檢驗檢疫局機電化礦科檢驗員主動收集學習相關國外安全、電磁兼容、衛(wèi)生等規(guī)范及標準,收集學習食品接觸機電產品警示通報(省局檢檢函〔2012〕380號、國家質檢總局質檢檢函〔2012〕468號),編制相應質量計劃,進行風險分析、人員資質分析,設計檢驗監(jiān)管流程、原始記錄格式,明確健康證書格式,以確保貨物備好后的一系列合格評定工作的順利開展。經上門指導服務企業(yè)簽定合同,確定檢驗標準及證書用語,分析酸奶機結構,確定在正常和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與擬裝食品直接接觸的部件,在產品組裝前對這些部件進行抽樣,送常州局實驗室檢測上述部件中特定有毒有害物質遷移到食品的遷移量是否在安全衛(wèi)生指標限值范圍內。
日前,經現(xiàn)場檢驗發(fā)現(xiàn)貨物使用有兩項關鍵元器件規(guī)格型號與型式試驗時不一致,且生產單位未主動申報。標志誤用,錯誤標志未報廢和隔離。評定為本批貨物的品質和安全不合格,出具不合格通知單。經整改合格經出具健康證書后,11968臺、22.0萬美元的江陰產酸奶機順利出運。(周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