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遼寧鲅魚圈檢驗檢疫局共查出進口貨物短重100批次,短重的主要貨物品種為鐵礦、原油和煤等,短重量合計3.92萬噸,短重貨值達760.74萬美元,為進口企業挽回了經濟損失。
究其原因,分析如下,短重鐵礦主要來自巴西,裝貨港由于雨季時間長,遇有大雨等惡劣天氣也不停止作業,造成貨艙內積水;有的裝貨港在裝貨過程中,出于環保等因素考慮,人為地向貨物噴灑大量的水以降塵;個別不法發貨商為牟取暴利,有意向鐵礦“注水”,以達到以水充貨的目的。這些進入貨物中的水分,由于航期長,且在航行途中船舶不斷顛簸形成明水,為保證船舶航行安全,船方定期從貨艙內析出部分明水排放出去,致使到港后出現嚴重短重現象。
進口原油短重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發貨商為了自身利益,按合同規定誤差范圍的下限裝貨;裝卸貨港采用的計量標準不統一,導致數據有較大差異;部分油輪卸完貨后不洗艙,致使艙壁掛油嚴重,導致短重。進口煤短重主要是貨輪航行期間排水,導致卸貨港短重;同時水分超標,按合同要求扣水后短重。
鑒于上述原因,鲅魚圈檢驗檢疫局提醒國內進口企業,在簽訂外貿合同時,應對短重事宜有明確規定,最好以卸貨港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重量證書作為結算依據,以有效規避貿易風險,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董 坤)
《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