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磐安縣出臺了新一輪工業經濟發展扶持政策——縣委〔2013〕8號《關于促進工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主導制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明確列為該標準參與起草單位的,按主導單位的20%分別給予獎勵。這是磐安縣首次對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起草單位進行獎勵,這將充分調動企業參與技術標準研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同時,在新一輪的工業經濟發展扶持政策中,還提高了對市名牌的獎勵額度,把對市名牌的獎勵從原來的1萬元提升到了2萬元。(於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