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傅小冰)近期,云南昆明市質監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塑料編織袋產品質量監督專項抽查。
該局此次專項監督抽查重點對象為:昆明全市塑料編織袋(水泥包裝袋、固體化學肥料包裝袋)生產企業;檢驗項目主要包括外觀、拉伸負荷、單位面積質量、牢固度、制袋材料、防潮性能、耐熱性、剝離力等。
本次共抽檢了該市18個塑料編織袋生產企業的191個批次的產品,經檢驗,共有8個批次產品不合格,合格率達95.81%。其中不合格產品均為拉伸負荷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這一指標直接影響著塑料編織袋的包裝強度。
針對抽檢情況,昆明市質監局加大了對監督抽查質量不合格企業的后處理力度,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省局《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規范》及“一會四書”制度的要求,開展質量抽查不合格企業后處理和無證生產、制假售假等各種違法行為查處,依法進行調查和處罰,責令企業進行限期整改,組織人員進行復查;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案件移送等,并向當地政府進行報告,確保后處理到位,實現痕跡管理,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