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2013年第37號公告,公布了獲準實施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業名單。在山西省上榜的5家企業中,長治局轄區企業占了3家,至此,享受綠色通道企業達到5家。另外,享受直通放行的出口企業還有15家。如果按照2012年長治局轄區出口規模統計,2013年將會有60%的出口法檢產品企業、90%的出口法檢貨物可以享受到綠色通道或直通放行帶來的通關便利和實惠。
目前,我國出口法檢貨物實行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抽批查驗、海關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單放行的通關模式。綠色通道是指,對于誠信度高、產品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量穩定、具有較大出口規模的生產、經營企業,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核準,對其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實行產地檢驗檢疫合格,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免于查驗的放行管理模式;直通放行對于的出口企業而言,只需經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施檢合格,就可憑通關單在報關地海關直接辦理通關手續,而不必再在口岸二次申報,接受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的二次查驗。
綠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可以為企業帶來以下實惠:一是減少了相應壓港、掏柜等費用的支出,較大幅度降低了口岸通關成本;二是貨物滯港時間相應減少,通關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出境貨物裝運船期以及進境貨物到貨時間變得更加可控。以2012年長治局轄區出口規模為例,綠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制度的實施,可以為企業節約費用20萬元,縮短通關時間10000小時。(左云偉)